发布单位:
工作地点:上海
职位数量:1
招聘人数:1
报名截止日期:2025-07-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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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公告详情:
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是上海唯一一家为革命伤残军人提供长期休养服务的优抚事业单位,接收本市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入院长期休养,为残疾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医疗服务和帮助;面向全市重点优抚对象分批提供短期疗休养活动服务。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临床医生,职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临床医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在医务科科长的领导下,负责一定数量住院对象的医疗工作,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常规。参加医疗教学和科研活动,参加业务讲课、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负责分管对象每日查房;参与病例讨论、患者抢救工作;参加医务值班。
招聘对象与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副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临床内科专业)。
(二)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沪闵路309号 人事科收。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四)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院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由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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